立方快评|警惕!莫成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来源:搜狐号-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3-08-14 13:18:39

立方快评|警惕!莫成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大河财立方评论员 徐兵


(相关资料图)

近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持续高发态势,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笔者从河南省反诈骗中心了解到,诈骗分子往往会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新手段、新技术频繁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越来越高明,诈骗团伙成员也出现低龄化趋势,尤其暑假期间,大量低龄青少年被诈骗犯罪分子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譬如,日前“两卡”买卖黑灰产业链条,已经盯上了学生群体,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社会经验匮乏、法律意识淡薄,对买卖“两卡”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最终沦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工具人。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就如近日发生的一则真实案例: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李某,因想要赚钱,明知其朋友张某贩卖银行卡用于给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办理银行卡3张、手机卡2张、申请注册支付宝账号1个,以人民币2800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张某。

而这一“小小”的行为,就涉嫌非法买卖“两卡”的犯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会被用于网络赌博等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极大危害。

并且,未成年李某还会涉嫌“帮信罪”。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笔者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深刻认识到向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不随意安装来历不明的App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的安全教育,树立孩子正确的经济价值观。不要将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告知孩子,同时也要关注孩子自己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余额。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家长将本人开通的手机卡给孩子使用,若出现上述涉诈情况,监护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青少年朋友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到我们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我们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向上、自律、文明、有担当的青少年。只有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才能共创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责编:史健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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