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事件来龙去脉来了!丰县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来源:民企网     时间:2022-12-28 11:24:21

丰县事件是怎么曝光的

事件最初被曝光,是因为一系列引发关注的 短视频,内容大同小异: 在江苏徐州丰县,一个爸爸得意洋洋地炫耀吹嘘着自己生了8个孩子。 因为孩子生得多,甚至还有婚庆公司家装公司找他打广告,俨然当地网红的派头。

丰县事件来龙去脉

1、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视频中一女子被铁链拴着,口齿不清,疑似为江苏徐州丰县欢口镇8个孩子的母亲。但该女子似乎无法与人正常交流,无论拍摄者怎么询问,女子的回答都难以听懂;

2、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1月28日,徐州丰县通报“生育八孩女子”情况:患有精神疾病,已对其进行救治。发现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相关信息后,丰县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据江苏丰县县委宣传部通报称,网民反映的女子为杨某侠,1998年8月与丰县欢口镇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此外,通报称,杨某侠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经医疗机构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

3、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1月30日,丰县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网民反映“生育八孩女子”情况的调查通报:系流浪被收留,结婚时未核实身份。1999年杨某侠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至2010年董、杨二人未生育,后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

4、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2月7日,江苏徐州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

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

5、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2月10日,徐州公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处理情况,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侦查,董某民(男,55岁,丰县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女,48岁,云南省福贡县人)、时某忠(男,67岁,东海县人,桑某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2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对董某民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包括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犯罪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7、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刘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谭某庆、李某玲,公安机关已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8、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始末——2022年2月23日,“丰县八孩事件”最新调查结果公布:认定杨某侠为“小花梅”,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被逮捕,县委书记县长等17人被问责。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

2022年1月27日,一则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视频在网络流传。20多天以来,这一侵害妇女和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正义不应缺席。中央要求,彻底查明事实真相,依纪依法严肃追责。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丰县开展调查,采访多位当事人、基层干部以及公安、纪委办案人员,追问事件真相。

她究竟是谁?

丰县位于江苏省西北角,隶属徐州市。事发后记者赶到丰县欢口镇董集村,这里处于黄泛区冲积平原,四周田野已经长出青密的麦苗,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

“杨某英”“杨某侠”“扬某侠”“小花梅”“李莹”……关于“八孩女子”的真实姓名与身份,疑点重重,扑朔迷离。

记者在丰县看到,1999年节育手术证明上用的姓名是“杨某英”,出生日期是“76年6月”;2011年做的假身份证用的也是这个名字。可结婚证上又是“扬某侠”,出生日期为“1969年6月6日”;2021年欢口派出所为其办理的集体户口与身份证,登记姓名为“杨某侠”。警方调查认定,这些名字都是同一个人,是办证过程中任意编造的。

那么,患有精神障碍的她到底是谁,来自哪里?徐州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调查,江苏省公安厅、公安部相继派人支援,最终查证其真实姓名是小花梅,原是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后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

徐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巧全向记者介绍,警方查阅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时发现,“婚姻状况证明”中有“福贡县亚谷村”字样。语言专家通过辨识口音,发现其所说方言为某少数民族语言,并从其只言片语中得知“红旗小学”等线索。经多方线索印证,警方初步认定“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

警方介绍,办案人员前往亚谷村,带着“杨某侠”的结婚登记照片与现实生活照片,与其他人照片放在一起,供相关人员辨认,发现可能是小花梅的线索。其后,警方又找到小花梅的云南户籍底册,显示她于1977年5月13日出生。

随后,警方又据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的线索前往河南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的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并获得小花梅母亲遗留衣物。2月9日、13日、20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专家将从这些衣物上提取的小花梅母亲生物检材,以及光某英和多位亲属的血样,分别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确认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或亲缘关系,认定“杨某侠”为小花梅。

“杨某侠”是否为走失的四川李莹?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杨某侠”与李莹母亲进行DNA检验比对,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分别鉴定,认定“杨某侠”不是李莹。

她遭遇了什么?

1月30日晚,记者在丰县一家医院见到了小花梅及其大儿子。只要大儿子一离开病房,她就情绪激动,立刻从病床坐起。

1999年7月,小花梅为董某民生下大儿子,2011年至2020年间又生下7个孩子。董某民称,大儿子是接生婆接生的,老二、老三在镇卫生院出生,其余的孩子都在家中分娩,多是他剪脐带。

一直在医院陪护母亲的大儿子告诉记者,记忆中,妈妈一直有病,但过去症状较轻,小时候还接送自己上下学。最近两年,妈妈病情加重。董集村一位邻居受访时说,去年10月还看到小花梅披着被子走来走去。

据董某民亲属和村民证人证言、勘验检验、司法鉴定、书证、铁链等物证以及董某民的供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小花梅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8名子女都是董某民和小花梅生的吗?徐州市公安机关将8名子女与小花梅、董某民进行DNA检验比对,得出结论: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DNA检验鉴定,结论一致。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论仍然一致。

“八孩女子”身份确认后,警方又顺藤摸瓜,找到将其带出云南的桑某妞。2000年12月,桑某妞与其丈夫时某忠曾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警方介绍,桑某妞将小花梅带到江苏后,卖给了东海县的徐某东。小花梅在徐某东家住了一段时间后不知去向。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离开东海县后,小花梅出现在丰县欢口镇董集村。24年前,从东海县到丰县200多公里这段路程,她是怎么过来的?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经进一步审讯深挖,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丰县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同意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核查事实,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在担任丰县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在担任丰县卫健委主任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在担任欢口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红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陈修峰,在担任欢口镇党委组织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程言伟,在担任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治安工作不负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推动不到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信访局副局长殷宪方,在担任丰县卫计委副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公安局欢口派出所所长渠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经深入核查办理户口登记,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综治办史瑞红,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原民政助理于法贞,在担任欢口镇民政助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变更结婚证登记时间,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计生站于秀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问题隐瞒不报、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劲松,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和虐待行为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董正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虐待行为和严重超生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副书记董青华,在担任李庄村计生专干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问题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暴露出我省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一段时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在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法治意识淡薄,导致基层服务管理缺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线失守,对有关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兜劳民生保障底线。近期全省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权益。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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