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后果归属以及构成要件?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8-05 13:11:32
一、

表见代理的后果归属

表见代理的后果归属是由本人(即被表见代理的人)承担。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二、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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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找法网提醒您,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三、

表见代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表见代理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由此可见,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

1.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2.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3.有代理权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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