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人格尊严权被侵犯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7-31 20:38:07

一、人格尊严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人格尊严权月名誉权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资料图片)

(1)人格尊严权性质: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

(2)名誉权性质: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变现形式不同

(1)人格尊严权变现形式: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

(2)名誉权变现形式: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二、人格尊严权被侵犯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人格尊严权属于民事权利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权,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及其情节进行处罚。具体承担以下几种责任:

1.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第一千条的规定,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2.在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权构成侮辱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在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权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名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名誉权侵权的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找法网提醒: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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